本人长期混迹于各大网站运营群,群内站长以80后为主流讨论群体。在各大SEO群、网站 运营探讨群中,经常性的讨论的话题不亚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怎么样提高网站PR值、网站Alexa等。
第二、交换友谊链接、买链接等等。
第三、同盟广告。
第四、网站运营的方方面面,等等。
我们经常谈论怎么样往做站,怎么往赚钱。但是很少谈论我们应当做哪些站,避免做哪些站。哪些站点是碰不得的。
最近,央视网曝光了手机网络色情,在诱人的贸易利益眼前,很多人都迷失了自我。就目前形势而言,国家打击网络色情的力度会逐步加大,由于网络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生活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以80后为主力军的互联网草根群体,更应当苏醒的熟悉和懂得学习国家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
据《法制日报》报载,一位86年出生的站长由于办***,被国民法院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分金国民币一万元,追缴所获赃款。
这位年青的站长,在5个月的时间内,租用国外服务器,建立3个***,从他人***秽网站大批收集***秽图片、视频等,上传到自己的网站上供人浏览,获得网站流量,通过挂广告情势,获得非法收进3470元。
实在看完这个站长的经历,挺让人惋惜的。为何惋惜,由于他年纪轻轻却由于不懂法,进了班房,大好的青春时间浪费了。
中顾网律师帮专家说,从法律角度上讲这位年青的站长一点也不冤。以牟利为目标,复制、传播***秽物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动已构成复制、传播***秽物品牟利罪。
毕竟什么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秽物品牟利罪?就是以牟利为目标,对于我们从事互联网行业的职员来说,最轻易违背的其中传播的行动,由于所处的环境是互联网,所以呢,传播影响的范畴是很大的,属于刑法中的情节严重情情况。刑法第363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分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这里,呼吁宽大站长做网站,莫涉“黄”。
本文由 http://hi.baidu.com/wenshang 供稿
感谢 李辉 的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