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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的技巧性和灯光艺术性全面解读

电视灯光是电视艺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电视艺术创作中的重要表现伎俩。从技巧上讲,电视灯光为电视供给了拍摄所必需的基础照明,为电视得以顺利录制供给了必要的技巧条件和技巧保障;从艺术上讲,电视灯光不仅可以美化电视画面,丰富视觉后果,还可以烘托情节气氛,揭示和刻画人物心理,突出和升华艺术宗旨。

所以说,电视灯光聚集了技巧与艺术两方面的特点和上风,扮演了电视制作的“双重”角色。从画面视觉后果来看,其艺术性固然是具决定性的因素,但随着高科技数字化和网络化的发展,电视技巧的革命日新月异,电视制作对灯光的技巧请求也越来越高,技巧的因素直接影响到制作的程度和质量。所以,电视灯光的技巧性与艺术性必需相辅相成,相互同一和谐,二者缺一不可。

一、技巧的发展为艺术的表现和施展供给了有力的支撑与保障。

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越来越多的事实告诉我们,没有先进的“硬件”,再好的“软件”也无法大显身手。做电视灯光这行也不例外,拥有先进的、功效强盛的灯具和操控系统,设计师不但可以以此拓展自己的创作思维,加强艺术表现伎俩,更可以在心理上获得“成竹在胸”的保障和宽慰,从而有力保证了设计作品的成功。反之,技巧设备和条件十分简陋甚至落伍,艺术表现伎俩无疑会受到技巧束缚,纵然有丰富的设计经验,设计师也无法确保电视画面的艺术后果和质量可以尽如人意,随之而来的遗憾和美中不足就不可避免了,因此,缺乏技巧硬件支撑的电视画面,通常情况下就意味着艺术质量的缺失。

当然,我们也不能由此走进“技巧第一”的思想误区,对于灯光艺术而言,器材设备等技巧因素不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公平而又高效的利用现有技巧力量来表现所需的艺术后果,这才称得上优良的灯光设计,当然这有时需要灯光设计师花费更多的脑力和体力才得以实现。在看过研究过当今国内外一流的、优良的演出和电视节目之后,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场面光辉、视觉强烈、独具艺术魅力的电视画面背后往往是强盛的技巧力量(尤其在器材设备方面)的支撑和保障,当然这与其运作的高额本钱和投资是分不开的,然而我们由此可以得出:越先进的技巧力量对于灯光设计师的艺术创作来说就越有利,反之则越被动。

可喜的是,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提高,灯光技巧也在日新月异地往前发展,数字化和网络化技巧也越来越多地被用于灯光技巧,功效强盛而又把持简略的技巧设备层出不穷,这也就意味着灯光设计师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来专注于自己的艺术设计和创作,而技巧的发展终极不但可以拓展和启发灯光设计师的创作思维,更可以让设计师用最直接、最高效的的方法参与到灯光设计中往。到那时,灯光设计师足不出户,只需在自家电脑上输进相干程序或指令就可以远控远在千里之外的演呈现场了,这的确是一幕让人激动不已的情景,我想这应当也是所有灯光设计师翘首以待的事情。

二、艺术的表现使技巧有了施展和施展的平台,同时在客观上增进了技巧的精益求精和完善。

常言道:“艺无尽头”,而今我要多加一句:“技亦无尽头”,正是由于艺术表现伎俩的多样性和无规律性以及人的审美需求的发展,促使相干的技巧必需快马加鞭的跟进和发展。实在不仅是灯光这一行,很多艺术行当也都存在这一现象,书法中的软笔(如羊毫)不能满足人的书写需要和艺术审美需求时呈现了硬笔(如钢笔、铅笔、圆珠笔等),音乐的演奏乐器不能满足现代人的听觉需求时呈现了电子合成器,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虽不是同出一辙,但都体现了技巧为适应艺术的需要在一步步发展和完善这一共性。

同样的,人们艺术审美程度的提高使灯光艺术有了更为广阔的施展与施展的舞台,与此同时,灯光技巧的发展和提高从来也没有结束过,随着高科技的发展,数字化和网络化技巧的普及,灯光技巧焕发了前所未有的强盛生命力:从早期的单一的钨丝灯到现在的气体放电灯、激光灯等不同光效、多种光源的先进灯具;从结构简略的舞台回光灯到现在能做复杂动作和变换不同图案的电脑摇头灯及其他各种殊效灯;从以往的回路和功效都未几的模仿调光把持台到现在的功效强盛可全球同步联网的数字电脑调光台,这些都是灯光技巧为逢迎灯光艺术越来越高的请求和越来越多的表现伎俩所进行的改良和改革。

现如今各大灯光技巧厂家联合中心和处所相干的各大艺术集团单位以及相干艺术院校,定期举办一些有针对性的艺术和技巧研究会(学习班),由于与会的多数是一些有丰富灯光设计与应用经验的专业人士,和厂家的专业技巧人士,大家就自身的应用领会和相互关心的标题进行切磋研究,一些新的灯光技巧在此得以顺利推广和利用,相互学习与交换的同时增进了灯光艺术与技巧的交换与互动,的确是二者不可多得的最佳互动平台,可谓灯光技巧与艺术最具时代意义和价值的对话。正是由于有了灯光艺术工作者对艺术的执著,加之灯光技巧从业人士的职业敏感和进取心,才有了灯光技巧的飞速发展和不断完善。

作为灯光设计师,我们必需懂得并不断学习先进的灯光技巧,但同时也要留心,不能陶醉于先进的技巧力量而无法自拔,利用技巧上风片面寻求灯光的个性和自我表现,毕竟,灯光并非电视画面的主角,她只是丰富电视画面、美化视觉后果的一种艺术手段,其终极目标和作用是为了突出和升华电视艺术主题和内涵,切不可“喧宾夺主”、“舍本逐末”,否则只会贻笑慷慨。

综上所述,灯光艺术与灯光技巧固然不属同一范畴,但发展方向和终极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要使灯光在艺术舞台上绽放光芒。要想实现这一目标,达成二者的完善联合和体现,我们决不能疏忽承载二者的同一体——人,即灯光设计师。不具备光学、电学等相干灯光基础技巧理论和必定的灯光实战技巧经验,再有艺术灵感的灯光设计师也很难做出成绩;反之,有丰富灯光基础理论和实践经验的灯光师,若不具备必定的美学和相干的艺术(如音乐、舞蹈等)修养,也充其量只能称得上是一个高级灯光把持工而已。

毕竟,一名优良的灯光设计师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培养出来的,即使是专业艺术院校的科班毕业生,若不在行业内摸爬滚打几年,甚至十几年,都不能配得上“优良”二字。因此,培养业务精、思想正、才能强的灯光设计师是当今各大艺术集团和电视台的一项重要任务和举动。每一个致力于灯光艺术事业的从业职员,都需要熟练把握灯光基础理论和实际把持技巧,在网络化数字化迅猛发展的今天多学多看,学习新技巧,接收新观念,不断加强自身艺术和美学修养,开辟视野,勇于创新,不断进取,全面发展。不难想象,有了大批类似这样的优良从业职员,电影电视和戏剧舞台的繁荣和光辉的日子也就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