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托管和虚拟应用产品备案工作重要通知
为了规范网络安全化,维护网站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网民的合法利益,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工信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以及工信部文件第67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知的规定,新网将全面开展网站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备案工作的各项要求,坚决打击一切利用网络资源进行违法活动的犯罪行为。
备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先备案,后接入。
具体要求如下:
用户立即彻底清查自己服务器中的网站,发现未备案(包括备案审核中)网站立即进行关闭;
登陆工信部网站www.miibeian.gov.cn 进行网站备案信息提交,取得备案号后才能将网站开通;
对清查出的违规网站由违规者承担相应的处罚结果